| 112-05-10 |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省時又方便 |
| 112-04-25 | 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由本人委託他人或由戶長於30日內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國外)登記 |
| 112-04-17 | 虛報遷徙宣導~依戶籍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同法第76條規定:「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
| 112-01-05 | 子女從姓宣導3則 |
| 111-05-27 | 無居住之事實請勿以「租戶籍」方式為就學學籍辦理遷徙登記,以免因虛報遷徙受罰 |
| 110-11-30 | 戶籍遷出不是除籍 入境即可辦遷入登記 |
| 110-03-10 | 當事人死亡不得再為委託(任)辦理各項戶籍登記相關業務 |
| 108-03-04 | 國人持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應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辦理遷出登記。 |
| 107-07-06 | 「戶籍已辦理遷出(國外)登記之國人,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 ,始得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
| 107-02-06 | 有關本市里鄰調整生效後,原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使用效力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