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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16學童初領國民身分證應妥善保管及使用身分證,勿隨意將國民身分證及敏感資料提供他人使用。
113-09-06內政部公告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申請「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自113年9月9日起開放線上申辦。
113-07-30原住民得以中文之漢人姓名或傳統姓名並列登記傳統姓名之原住民族文字(即羅馬拼音)辧理印鑑登記(變更)。
113-06-06立法院修正通過姓名條例,原住民姓名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提供原住民族委員會出版之「原住民族人名譜」,供民眾參考。
113-05-29訂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所屬各戶政事務所受理平埔族群民族別認同註記作業要點」,自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生效。
113-05-14轉知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兩願離婚協議書/終止結婚協議書參考版本及權益說明懶人包,請參考應用。
113-01-10遷徙登記應有居住事實,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並正確戶籍資料。
113-01-09「原住民身分法」業經總統113年1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115331號令公布修正。
113-01-03生個寶貝,幸福加倍。性別平權,共創和諧。性別平等,從你我做起。孕育下一代,男孩女孩一樣好,人口比例不失衡。(多國語言)
113-01-02性別平等,從母姓從父姓一樣好(多國語言)
112-09-19自112年9月18日起,「撤冠配偶姓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112-06-12自112年6月19日起開放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及『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
112-05-10線上申辦戶籍登記,省時又方便
112-04-25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由本人委託他人或由戶長於30日內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國外)登記
112-04-17虛報遷徙宣導~依戶籍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同法第76條規定:「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112-03-23內政部公告「戶長變更登記」,自112年3月27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112-01-05子女從姓宣導3則
111-05-27無居住之事實請勿以「租戶籍」方式為就學學籍辦理遷徙登記,以免因虛報遷徙受罰
110-11-30戶籍遷出不是除籍 入境即可辦遷入登記
110-03-10當事人死亡不得再為委託(任)辦理各項戶籍登記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