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連續假期如下:
(一)農曆春節假期:1月25日(星期六)至2月2日(星期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8日(星期五)至3月2日(星期日)。
(三)兒童節及民俗掃墓節:4月3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日)。
(四)端午節:5月30日(星期五)至6月1日(星期日)。
(五)中秋節:10月4日(星期六)至10月6日(星期一)。
(六)國慶日:10月10日(星期五)至10月12日(星期日)。
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於上開連續假期暫停週六上午延長服務及預約結婚登記服務。
臺南市有實施週六上午延長服務之戶政事務所辦公處(新營、佳里、仁德、歸仁、永康、府東、府南、府北、安南、安平及中西)於連續假期之前一上班日,包含114年1月24日(星期五)、2月27日(星期四)、4月2日(星期三)、5月29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及10月9日(星期四),延長服務時間至晚間7時。